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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中心景觀設計(社會福利中心景觀設計圖)
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社會福利中心景觀設計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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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錄列表:
一、社會福利中心是做什么的?
福利院是國家、社會及團體為救助社會困難人士、疾病患者而創(chuàng)建的用于為他們提供衣食住宿或醫(yī)療條件的場所。
根據(jù)《城市社會福利事業(yè)單位管理工作試行辦法》第二條 社會福利事業(yè)單位收養(yǎng)的人員是:城市中無家可歸、無依無靠、無生活來源的孤老殘幼、精神病人。
第三條 對各類收養(yǎng)人員采取不同的具體工作方針:
(一)對老人是以養(yǎng)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
(二)對健全兒童是養(yǎng)、教并重;對殘缺、呆傻兒童是養(yǎng)、治、教相結(jié)合;
(三)對精神病人是養(yǎng)、治結(jié)合,并且根據(jù)不同對象進行藥物、文娛、勞動和教育的綜合治療。
擴展資料:
《社會福利機構(gòu)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 社會福利機構(gòu)應當與服務對象或者其家屬(監(jiān)護人)簽定服務協(xié)議書,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gòu),必須與當?shù)乜h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社會福利機構(gòu)收養(yǎng)孤兒或者棄嬰時,應當經(jīng)民政業(yè)務主管部門逐一審核批準,并簽訂代養(yǎng)協(xié)議書。
第十六條社會福利機構(gòu)應當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服務標準。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服務標準應當張榜公布,并報民政部門備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福利院
二、成都市第二社會福利院的介紹
成都市第二社會福利院建于1961年,地處龍泉驛區(qū)西河鎮(zhèn)開元南路,距市中心15公里,占地面積38581.83平方米。床位560張,在院服務對象564人,床位使用率達到101%。在編在職職工109人,聘請“4050”下崗人員和失地農(nóng)民臨時工78人。
三、老年人有哪些特殊需要,如何設計制度去滿足
1.首先,在戶型設計時,考慮保姆的使用,因為需要照顧老人,所以需要在老人臥室旁邊有其家屬、保姆的臥室,或是在同一臥室中有2張床。
2.其次,考慮老年人的心理需要,增加南向開窗,增加陽光。設計棋牌室、觀影室等供老年人活動的場所。在戶外空間的設計時,設置亭子、座椅、塑膠防滑場地等供老年人戶外游憩的場所。
3.最后,景觀設計增加更多豐富多彩顏色的花朵,使老年人心情更加舒暢。盡量不要出現(xiàn)戶外臺階等危險設置,用坡道代替。同時,需要考慮老人的子女會定時來看望老人的需要,進行重點的環(huán)境設計,提供親人相聚時愜意舒適的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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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標準
Code for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GB/T 50340-2003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執(zhí)行日期:2003年9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公 告
第149號
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國家標準
《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標準》的公告
現(xiàn)批準《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T 50340-2003,自2003年9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yè)出版社出版發(fā)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2003年5月28日
前 言
根據(jù)建設部建標標[2000]50號文要求,本標準編制組在廣泛調(diào)查研究,認真總結(jié)實踐經(jīng)驗的基礎上,參照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經(jīng)充分征求意見,制定了本標準。
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nèi)容是:1.總則;2.術語;3.基地與規(guī)劃設計;4.室內(nèi)設計;5.建筑設備;6.室內(nèi)環(huán)境。主要規(guī)定了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時需要遵照執(zhí)行的各項技術經(jīng)濟指標,著重提出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室內(nèi)設計技術措施,包括:用房配置和面積標準;建筑物的出入口、走廊、公用樓梯、電梯、戶門、門廳、戶內(nèi)過道、衛(wèi)生間、廚房、起居室、臥室、陽臺等各種空間的設計要求。
本標準由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負責具體解釋,執(zhí)行中如發(fā)現(xiàn)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送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居住建筑與設備研究所(北京市車公莊大街19號,郵政編碼100044)。
本標準主編單位: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
本標準參編單位: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
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
中國老齡協(xié)會調(diào)研部
上海市老齡科學研究中心
上海市老年用房研究會
上海市工程建設標準化辦公室
同濟大學建筑與城市規(guī)劃學院
青島建筑工程學院建筑系
河南省建筑設計研究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員:劉燕輝 開 彥 林建平 王 賀
何少平 常宗虎 程 勇 劉克維
郭 平 馬利中 葉忠良 王勤芬
張劍敏 王少華 鄭志宏
1 總 則
1.0.1 為適應我國人口年齡結(jié)構(gòu)老齡化趨勢,使今后建造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在符合適用、安全、衛(wèi)生、經(jīng)濟、環(huán)保等要求的同時,滿足老年人生理和心理兩方面的特殊居住需求,制定本標準。
1.0.2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設計應適應我國養(yǎng)老模式要求,在保證老年人使用方便的原則下,體現(xiàn)對老年人健康狀況和自理能力的適應性,并具有逐步提高老年人居住質(zhì)量及護理水平的前瞻性。
1.0.3 本標準適用于專為老年人設計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養(yǎng)老院、護理院、托老所等相關建筑設施的設計。新建普通住宅時,可參照本標準做潛伏設計,以利于改造。
1.0.4 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除執(zhí)行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
2 術 語
2.0.1 老年人 the aged people
按照我國通用標準,將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人稱為老年人。
2.0.2 老年人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專為老年人設計,供其起居生活使用,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養(yǎng)老院、護理院、托老所。
2.0.3 老年人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供以老年人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專用住宅。老年人住宅以套為單位,普通住宅樓棟中可配套設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2.0.4 老年人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
為老年人提供獨立或半獨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一般以棟為單位,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
2.0.5 養(yǎng)老院 rest home
為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并具有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
2.0.6 護理院 nursing home
為無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醫(yī)療、保健、康復和護理的配套服務設施。
2.0.7 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
為老年人提供寄托性養(yǎng)老服務的設施,有日托和全托等形式。
3 基地與規(guī)劃設計
3.1 規(guī) 模
3.1.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規(guī)??砂幢?.1.1劃分。
3.1.2 新建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規(guī)模應以中型為主,特大型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宜與普通住宅、其他老年人設施及社區(qū)醫(yī)療中心、社區(qū)服務中心配套建設,實行綜合開發(fā)。
3.1.3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面積標準不應低于表3.1.3的規(guī)定。
3.2 選址與規(guī)劃
3.2.1 中小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選址宜與居住區(qū)配套設置,位于交通方便、基礎設施完善、臨近醫(yī)療設施的地段。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可獨立建設并配套相應設施。
3.2.2 基地應選在地質(zhì)穩(wěn)定、場地干燥、排水通暢、日照充足、遠離噪聲和污染源的地段,基地內(nèi)不宜有過大、過于復雜的高差。
3.2.3 基地內(nèi)建筑密度,市區(qū)不宜大于30%,郊區(qū)不宜大于20%。
3.2.4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基地用地規(guī)模應具有遠期發(fā)展余地,基地容積率宜控制在0.5以下。
3.2.5 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筑規(guī)劃結(jié)構(gòu)應完整,功能分區(qū)明確,安全疏散出口不應少于2個。出入口、道路和各類室外場地的布置,應符合老年人活動特點。有條件時,宜臨近兒童或青少年活動場所。
3.2.6 老年人居住用房應布置在采光通風好的地段,應保證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滿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時。
3.3 道路交通
3.3.1 道路系統(tǒng)應簡潔通暢,具有明確的方向感和可識別性,避免人車混行。道路應設明顯的交通標志及夜間照明設施,在臺階處宜設置雙向照明并設扶手。
3.3.2 道路設計應保證救護車能就近??吭谧澋某鋈肟?。
3.3.3 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應做成無障礙通道系統(tǒng),道路的有效寬度不應小于0.90m;坡度不宜大于2.5%;當大于2.5%時,變坡點應予以提示,并宜在坡度較大處設扶手。
3.3.4 步行道路路面應選用平整、防滑、色彩鮮明的鋪裝材料。
3.4 場地設施
3.4.1 應為老年人提供適當規(guī)模的綠地及休閑場地,并宜留有供老人種植勞作的場地。場地布局宜動靜分區(qū),供老年人散步和休憩的場地宜設置健身器材、花架、座椅、閱報欄等設施,并避免烈日暴曬和寒風侵襲。
3.4.2 距活動場地半徑1OOm內(nèi)應有便于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廁所。
3.4.3 供老年人觀賞的水面不宜太深,深度超過0.60m時應設防護措施。
3.5 停 車 場
3.5.1 專供老年人使用的停車位應相對固定,并應靠近建筑物和活動場所入口處。
3.5.2 與老年人活動相關的各建筑物附近應設供輪椅使用者專用的停車位,其寬度不應小于3.50m,并應與人行通道銜接。
3.5.3 輪椅使用者使用的停車位應設置在靠停車場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并應設置國際通用標志。
3.6 室外臺階、踏步和坡道
3.6.1 步行道路有高差處、入口與室外地面有高差處應設坡道。室外坡道的坡度不應大于1/12,每上升0.75m或長度超過9m時應設平臺,平臺的深度不應小于1.50m并應設連續(xù)扶手。
3.6.2 臺階的踏步寬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臺階的有效寬度不應小于0.90m,并宜在兩側(cè)設置連續(xù)的扶手;臺階寬度在3m以上時,應在中間加設扶手。在臺階轉(zhuǎn)換處應設明顯標志。
3.6.3 獨立設置的坡道的有效寬度不應小于1.50m;坡道和臺階并用時,坡道的有效寬度不應小于0.90m。坡道的起止點應有不小于1.50m×1.50m的輪椅回轉(zhuǎn)面積。
3.6.4 坡道兩側(cè)至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宜安裝連續(xù)的扶手。坡道兩側(cè)應設護欄或護墻。
3.6.5 扶手高度應為0.90m,設置雙層扶手時下層扶手高度宜為0.65m。坡道起止點的扶手端部宜水平延伸0.30m以上。
3.6.6 臺階、踏步和坡道應采用防滑、平整的鋪裝材料,不應出現(xiàn)積水。
3.6.7 坡道設置排水溝時,水溝蓋不應妨礙通行輪椅和使用拐杖。
4 室內(nèi)設計
4.1 用房配置和面積標準
4.1.1 老年人居住套型或居室宜設在建筑物出入口層或電梯停靠層。
4.1.2 老年人居室和主要活動房間應具有良好的自然采光、通風和景觀。
4.1.3 老年人套型設計標準不應低于表4.1 .3. 1和4. 1 .3 .2的規(guī)定。
4.1.4 養(yǎng)老院居室設計標準不應低于表4 .1. 4.1的規(guī)定。
4.1.5 老年人居住建筑配套服務設施的配置標準不應低于表4 .1 .5 .1的規(guī)定。
4.2 建筑物的出入口
4.2.1 出入口有效寬度不應小于1.10m。門扇開啟端的墻垛凈尺寸不應小于0.50m。
4.2.2 出入口內(nèi)外應有不小于1.50m×1.50m的輪椅回轉(zhuǎn)面積。
4.2.3 建筑物出入口應設置雨篷,雨篷的挑出長度宜超過臺階首級踏步0.50m以上。
4.2.4 出入口的門宜采用自動門或推拉門;設置平開門時,應設閉門器。不應采用旋轉(zhuǎn)門。
4.2.5 出入口宜設交往休息空間,并設置通往各功能空間及設施的標識指示牌。
4.2.6 安全監(jiān)控設備終端和呼叫按鈕宜設在大門附近,呼叫按鈕距地面高度為1.10m。
4.3 走 廊
4.3.1 公用走廊的有效寬度不應小于1.50m。僅供一輛輪椅通過的走廊有效寬度不應小于1.20m,并應在走廊兩端設有不小于1.50m×1.50m的輪椅回轉(zhuǎn)面積。
4.3.2 公用走廊應安裝扶手。扶手單層設置時高度為0.80~0.85m,雙層設置時高度分別為0.65m和0.90m。扶手宜保持連貫。
4.3.3 墻面不應有突出物。滅火器和標識板等應設置在不妨礙使用輪椅或拐杖通行的位置上。
4.3.4 門扇向走廊開啟時宜設置寬度大于1.30m、深度大于0.90m的凹廊,門扇開啟端的墻垛凈尺寸不應小于0.40m。
4.3.5 走廊轉(zhuǎn)彎處的墻面陽角宜做成圓弧或切角。
4.3.6 公用走廊地面有高差時,應設置坡道并應設明顯標志。
4.3.7 老年人居住建筑各層走廊宜增設交往空間,宜以4~8戶老年人為單元設置。
4.4 公用樓梯
4.4.1 公用樓梯的有效寬度不應小于1.20m。樓梯休息平臺的深度應大于梯段的有效寬度。
4.4.2 樓梯應在內(nèi)側(cè)設置扶手。寬度在1.50m以上時應在兩側(cè)設置扶手。
4.4.3 扶手安裝高度為0.80~0.85m,應連續(xù)設置。扶手應與走廊的扶手相連接。
4.4.4 扶手端部宜水平延伸0.30m以上。
4.4. 5 不應采用螺旋樓梯,不宜采用直跑樓梯。每段樓梯高度不宜高于1.50m。
4.4.6 樓梯踏步寬度不應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應大于0.15m,不宜小于0.13m。同一個樓梯梯段踏步的寬度和高度應一致。
4.4.7 踏步應采用防滑材料。當設防滑條時,不宜突出踏面。
4.4.8 應采用不同顏色或材料區(qū)別樓梯的踏步和走廊地面,踏步起終點應有局部照明。
4.5 電 梯
4.5.1 老年人居住建筑宜設置電梯。三層及三層以上設老年人居住及活動空間的建筑應設置電梯,并應每層設站。
4.5.2 電梯配置中,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轎廂尺寸應可容納擔架。
2 廳門和轎門寬度應不小于0.80m;對額定載重量大的電梯,宜選寬度0.90m的廳門和轎門。
3 候梯廳的深度不應小于1.60m,呼梯按鈕高度為0.90~1.10m。
4 操作按鈕和報警裝置應安裝在轎廂側(cè)壁易于識別和觸及處,宜橫向布置,距地高度0.90~1.20m,距前壁、后壁不得小于0.40m。有條件時,可在轎廂兩側(cè)壁上都安裝。
4.5.3 電梯額定速度宜選0.63~1.Om/s;轎門開關時間應較長;應設置關門保護裝置。
4.5.4 轎廂內(nèi)兩側(cè)壁應安裝扶手,距地高度0.80~0.85m;后壁上設鏡子;轎門宜設窺視窗;地面材料應防滑。
4.5.5 各種按鈕和位置指示器數(shù)字應明顯,宜配置轎廂報站鐘。
4.5.6 呼梯按鈕的顏色應與周圍墻壁顏色有明顯區(qū)別;不應設防水地坎;基站候梯廳應設座椅,其他層站有條件時也可設置座椅。
4.5.7 轎廂內(nèi)宜配置對講機或電話,有條件時可設置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
4.6 戶門,門廳
4.6.1 戶門的有效寬度不應小于1m。
4.6.2 戶門內(nèi)應設更衣、換鞋空間,并宜設置座凳、扶手。
4.6.3 戶門內(nèi)外不宜有高差。有門檻時,其高度不應大于20mm,并設坡面調(diào)節(jié)。
4.6.4 戶門宜采用推拉門形式且門軌不應影響出入。采用平開門時,門上宜設置探視窗,并采用桿式把手,安裝高度距地面0.80~0.85m。
4.6.5 供輪椅使用者出入的門,距地面0.15~0.35m處宜安裝防撞板。
4.7 戶內(nèi)過道
4.7.1 過道的有效寬度不應小于1.20m。
4.7.2 過道的主要地方應設置連續(xù)式扶手;暫不安裝的,可設預埋件。
4.7.3 單層扶手的安裝高度為0.80~0.85m,雙層扶手的安裝高度分別為0.65m和0.90m。
4.7.4 過道地面及其與各居室地面之間應無高差。過道地面應高于衛(wèi)生間地面,標高變化不應大于20mm,門口應做小坡以不影響輪椅通行。
4.8 衛(wèi) 生 間
4.8.1 衛(wèi)生間與老年人臥室宜近鄰布置。
4.8.2 衛(wèi)生間地面應平整,以方便輪椅使用者,地面應選用防滑材料。
4.8.3 衛(wèi)生間入口的有效寬度不應小于0.80m。
4.8.4 宜采用推拉門或外開門,并設透光窗及從外部可開啟的裝置。
4.8.5 浴盆、便器旁應安裝扶手。
4.8.6 衛(wèi)生潔具的選用和安裝位置應便于老年人使用。便器安裝高度不應低于0.40m;浴盆外緣距地高度宜小于0.45m。浴盆一端宜設坐臺。
4.8.7 宜設置適合坐姿的洗面臺,并在側(cè)面安裝橫向扶手。
4.9 公用浴室和衛(wèi)生間
4.9.1 公用衛(wèi)生間和公用浴室入口的有效寬度不應小于0.90m,地面應平整并選用防滑材料。
4.9.2 公用衛(wèi)生間中應至少有一個為輪椅使用者設置的廁位。公用浴室應設輪椅使用者專用的淋浴間或盆浴間。
4.9.3 坐便器安裝高度不應低于0.40m,坐便器兩側(cè)應安裝扶手。
4.9.4 廁位內(nèi)宜設高1.20m的掛衣物鉤。
4.9.5 宜設置適合輪椅坐姿的洗面器,洗面器高度0.80m,側(cè)面宜安裝扶手。
4.9.6 淋浴間內(nèi)應設高0.45m的洗浴座椅,周邊應設扶手。
4.9.7 浴盆端部宜設洗浴坐臺。浴盆旁應設扶手。
4.10 廚 房
4.10.1 老年人使用的廚房面積不應小于4.5m2 。供輪椅使用者使用的廚房,面積不應小于6m2 ,輪椅回轉(zhuǎn)面積宜不小于1.50m × 1.50m。
4.10.2 供輪椅使用者使用的臺面高度不宜高于0.75m,臺下凈高不宜小于0.70m、深度不宜小于0.25m。
4.10.3 應選用安全型灶具。使用燃氣灶時;應安裝熄火自動關閉燃氣的裝置。
4.11 起 居 室
4.11.1 起居室短邊凈尺寸不宜小于3m。
4.11.2 起居室與廚房、餐廳連接時,不應有高差。
4.11.3 起居室應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風。
4.12 臥 室
4.12.1 老年人臥室短邊凈尺寸不宜小于2.50m,輪椅使用者的臥室短邊凈尺寸不宜小于3.20m。
4.12.2 主臥室宜留有護理空間。
4.12.3 臥室宜采用推拉門。采用平開門時,應采用桿式門把手。宜選用內(nèi)外均可開啟的鎖具。
4.13 陽 臺
4.13.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應設陽臺,養(yǎng)老院、護理院、托老所的居室宜設陽臺。
4.13.2 陽臺欄桿的高度不應低于1.10m。
4.13.3 老年人設施的陽臺宜作為緊急避難通道。
4.13.4 宜設便于老年人使用的晾衣裝置和花臺。
5 建筑設備
5.1 給水排水
5.1.1 老年人居住建筑應設給水排水系統(tǒng),給水排水系統(tǒng)設備選型應符合老年人使用要求。宜采用集中熱水供應系統(tǒng),集中熱水供應系統(tǒng)出水溫度宜為40~50℃。
5.1.2 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應分套設置冷水表和熱水表。
5.1.3 應選用節(jié)水型低噪聲的衛(wèi)生潔具和給排水配件、管材。
5.1.4 公用衛(wèi)生間中,宜采用觸摸式或感應式等形式的水嘴和便器沖洗裝置。
5.2 采暖、空調(diào)
5.2.1 嚴寒地區(qū)和寒冷地區(qū)的老年人居住建筑應設集中采暖系統(tǒng)。夏熱冬冷地區(qū)有條件時宜設集中采暖系統(tǒng)。
5.2.2 各種用房室內(nèi)采暖計算溫度不應低于表5.2.2的規(guī)定。
5.2.3 散熱器宜暗裝。有條件時宜采用地板輻射采暖。
5.2.4 最熱月平均室外氣溫高于和等于25℃地區(qū)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宜設空調(diào)降溫設備,冷風不宜直接吹向人體。
5.3 電 氣
5.3.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電氣系統(tǒng)應采用埋管暗敷,應每套設電度表和配電箱并設置短路保護和漏電保護裝置。
5.3.2 老年人居住建筑中醫(yī)療用房和衛(wèi)生間應做局部等電位聯(lián)結(jié)。
5.3.3 老年人居住建筑中宜采用帶指示燈的寬板開關,長過道宜安裝多點控制的照明開關,臥室宜采用多點控制照明開關,浴室、廁所可采用延時開關。開關離地高度宜為1.10m。
5.3.4 在臥室至衛(wèi)生間的過道,宜設置腳燈。衛(wèi)生間洗面臺、廚房操作臺、洗滌池宜設局部照明。
5.3.5 公共部位應設人工照明,除電梯廳和應急照明外,均應采用節(jié)能自熄開關。
5.3.6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臥室、起居室內(nèi)應設置不少于兩組的二極、三極插座;廚房內(nèi)對應吸油煙機、冰箱和燃氣泄漏報警器位置設置插座;衛(wèi)生間內(nèi)應設置不少于一組的防濺型三極插座。其他老年人設施中宜每床位設置一個插座。公用衛(wèi)生間、公用廚房應對應用電器具位置設置插座。
5.3.7 起居室、臥室內(nèi)的插座位置不應過低,設置高度宜為0.60~0.80m。
5.3.8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應每套設置不少于一個電話終端出線口。其他老年人設施中宜每間臥室設一個電話終端出線口。
5.3.9 臥室、起居室、活動室應設置有線電視終端插座。
5.4 燃 氣
5.4.1 使用燃氣的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每套的燃氣用量,至少按一臺雙眼灶具計算。每套設燃氣表。
5.4.2 廚房、公用廚房中燃氣管應明裝。
5.5 安全報警
5.5.1 以燃氣為燃料的廚房、公用廚房,應設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宜采用戶外報警式,將蜂鳴器安裝在戶門外或管理室等易被他人聽到的部位。
5.5.2 居室、浴室、廁所應設緊急報警求助按鈕,養(yǎng)老院、護理院等床頭應設呼叫信號裝置,呼叫信號直接送至管理室。有條件時,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中宜設生活節(jié)奏異常的感應裝置。
6 室內(nèi)環(huán)境
6.1 采 光
6.1.1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主要用房應充分利用天然采光。
6.1.2 主要用房的采光窗洞口面積與該房間地面積之比,不宜小于表6.1.2的規(guī)定。
6.1.3 活動室必須光線充足,朝向和通風良好,并宜選擇有兩個采光方向的位置。
6.2 通 風
6.2.1 臥室、起居室、活動室、醫(yī)務診室、辦公室等一般用房和走廊、樓梯間等應采用自然通風。
6.2.2 衛(wèi)生間、公用浴室可采用機械通風;廚房和治療室等應采用自然通風并設機械排風裝置。
6.2.3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廚房、浴室、衛(wèi)生間的門下部應設有效開口面積大于0.02m2 的固定百葉或不小于30mm的縫隙。
6.3 隔 聲
6.3.1 老年人居住建筑居室內(nèi)的噪聲級晝間不應大于50dB,夜間不應大于40dB,撞擊聲不應大于75dB。
6.3.2 臥室、起居室內(nèi)的分戶墻、樓板的空氣聲的計權隔聲量應大于或等于45dB;樓板的計權標準撞擊聲壓級應小于或等于75dB。
6.3.3 臥室、起居室不應與電梯、熱水爐等設備間及公用浴室等緊鄰布置。
6.3.4 門窗、衛(wèi)生潔具、換氣裝置等的選定與安裝部位,應考慮減少噪聲對臥室的影響。
6.4 隔熱、保溫
6.4.1 老年人居住建筑應保證室內(nèi)基本的熱環(huán)境質(zhì)量,采取冬季保溫和夏季隔熱及節(jié)能措施。夏熱冬冷地區(qū)老年人居住建筑應符合《夏熱冬冷地區(qū)居住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JGJ134-2001的有關規(guī)定。嚴寒和寒冷地區(qū)老年人居住建筑應符合《民用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的有關規(guī)定。
6.4.2 老年人居住的臥室、起居室宜向陽布置,朝西外窗宜采取有效的遮陽措施。在必要時,屋頂和西向外墻應采取隔熱措施。
6.5 室內(nèi)裝修
6.5.1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室內(nèi)裝修宜采用一次到位的設計方式,避免住戶二次裝修。
6.5.2 室內(nèi)墻面應采用耐碰撞、易擦拭的裝修材料,色調(diào)宜用暖色。室內(nèi)通道墻面陽角宜做成圓角或切角,下部宜作0.35m高的防撞板。
6.5.3 室內(nèi)地面應選用平整、防滑、耐磨的裝修材料。臥室、起居室、活動室宜采用木地板或有彈性的塑膠板;廚房、衛(wèi)生間及走廊等公用部位宜采用清掃方便的防滑地磚。
6.5.4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門窗宜使用無色透明玻璃,落地玻璃門窗應裝配安全玻璃,并在玻璃上設有醒目標示。
6.5.5 老年人使用的衛(wèi)生潔具宜選用白色。
6.5.6 養(yǎng)老院、護理院等應設老年人專用儲藏室,人均面積 0.60m2以上。臥室內(nèi)應設每人分隔使用的壁柜,設置高度在1.50m以下。
6.5.7 各類用房、樓梯間、臺階、坡道等處設置的各類標志和標注應強調(diào)功能作用,應醒目、易識別。
四、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社會福利院有哪些區(qū)別?
社會收養(yǎng)事業(yè)包括社會福利院、老人公寓、養(yǎng)老院、敬老院、兒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殘疾人康復中心、收容遣送站等事業(yè)單位。
福利院,兒童福利院和敬老院,孤兒院本質(zhì)上是沒有區(qū)別的。名稱不同,要是硬說區(qū)別的話,可能就是國家與私人吧。雖然大部分孤兒和敬老院也都是公家開的。福利院是指收容所,給孤苦無依的人一個家。兒童福利院是給棄嬰(兒)一個安身的地方。福利院多半國家,社會都會有捐助的。
中國的社會福利與世界上一些發(fā)達國家的普惠型福利有區(qū)別。中國的福利機構(gòu)主要是為“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yǎng)人、無生活來源”“三無”人員提供一種生活的保障或者服務的保障,這種福利我們經(jīng)常把它叫做補缺型的福利,也就是說我們服務的對象主要是三種人,一種是老年人,第二種是孤殘兒童,孤兒、棄嬰或者有殘疾的兒童。第三種就是殘疾人。我們通常說的社會福利就是為這三種人提供一種生活和服務的保障。農(nóng)民的社會福利事業(yè)就民政部來說,我認為主要有兩方面可以體現(xiàn):一個是五保制度。就是對“三無”老人和孤兒給予生活保障。同時民政部現(xiàn)在也在農(nóng)村推進醫(yī)療救助保障,現(xiàn)在農(nóng)村的敬老院有三萬七千多所,主要就是為農(nóng)村“三無”老人提供一種生活照料和服務。
敬老院主要收留年老,不能獨立生活的老人,居住者要交納一定的費用(社區(qū)福利性質(zhì)的除外)。
福利院分社會福利院和兒童福利院,社會福利院也管老人。當然,政府掏錢。
兒童福利院一、
服務對象
(一)"三無"孤兒與棄嬰(兒)
1、"三無"孤兒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扶持人。
2、父母雙亡、十四歲以下的孤兒。
3、經(jīng)公安部門認定被遺棄的十四歲以下兒童。
(二)自費收養(yǎng)殘疾兒童
孤兒院則只收第一種情況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社會福利中心景觀設計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如有疑問,可撥打網(wǎng)站上的電話,或添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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